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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我的车在岳麓区格林星城小区底下停车场发生剐蹭事件,当时没有感觉到剐蹭到了,当天在外面洗车的时候发现刮痕才意识到。回到家联系到停车场管理员以及对方车主后,我拨打了交警电话以及天安财险的电话。
保险公司的人到了现场,发现对方车辆不便宜,就说因为我没有第一时间报案,所以认为我涉嫌逃逸,当时我整个人都觉得莫名其妙。第一,我买了全险、第二,我就住这里、第三,发现刮痕后我们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地下车库管理员并和对方车主进行了沟通、第四,是我自己叫的交警和保险。所以根本不存在逃逸!随后到场的交警也表示我不属于逃逸。然后保险公司的人一直在一旁跟他们领导通电话,没过多久交警部门就有人给我们打电话说天安这边跟他们说我涉嫌逃逸,需要我去岳麓交警大队办理事故认定书。然后保险公司的人跟我说,如果去了交警那里,认定为肇事逃逸,我就要被拘留,意思就是让我们不要去,这分明就是恐吓威胁!我没逃逸,我怕什么,我也相信我们的交警部门。
于是我去了岳麓交警大队走程序,连被剐蹭的车主都看不下去他们的做法,配合我们一起完成了流程。最后岳麓交警给我下了责任认定书,证明我并不是逃逸。之前保险公司说只要有认定书就会理赔,但是认定书下来了,又说要申诉,其实就是想拖延时间。然而申述结果除非最后改判我逃逸,不然交警不会专门来告诉我,而是要由保险公司来说。结果保险公司一拖就是一个月,修车的几万块钱全是我自己付的。后来我打电话问天安财险的人,他们还说他们申诉过了,我问他申诉过了交警怎么不联系我,然后对方就开始支支吾吾,又说他们去确定啥的。最后还是我自己找到交警部门,交警说半个月前就驳回他们的申诉了。这种行为在我眼里已经涉嫌欺诈和恐吓。
之后找到他们天安财险湖南公司这边投诉的人,他说他去对接,然后他们已经在走流程了,需要时间,说要领导签字什么的。这个过程又花了快一个月,借口是换着换着来,又是领导出差又是啥的。最后的最后,就是领导不同意签字,不同意赔付,问他们为什么,就说是他们领导不愿意他们也没办法。
可见,天安财险从头到尾拖延,从一开始的毫无根据想用逃逸来恐吓的行为来看,他们只要是看到要赔付的钱比较高就会采取这种方式,看得出来是惯用手段。最后他们拖延的手段用完,并且一切结果都要求他们不得不赔付保单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无视合约、无视法律,在找不到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直接拒保,此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相关部门应当对该公司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明显是一家长期使用不法手段拒保的公司!当保险公司可以随意拒保,那我们买保险的意义在哪里?老百姓不是给保险公司送钱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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